雷峰塔

雷峰塔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最新更新第二十四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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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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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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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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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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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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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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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盏一一
    新文《清冷公子追妻火葬场了》已开,求收藏Orz「接档文《明月难求》与《美人殊色》文案在下方,求收藏:」一朝穿越,叶清清孤苦无依,好在有户人家心善收留了她,日子平平淡淡,她很满足。那日长街熙熙攘攘,一人打马过街、眼见就要撞上一位幼童的时候,叶清清冲了出去,抱着幼童躲过一劫。她本善心救人,哪知回过神来后,就见贵人坐在高头大马上,似笑非笑看了她一眼,眉眼清冽、眼底含霜。那样俊秀出尘的贵公子,神仙皮相下却是凉薄心肠。危楼高百尺,这是谢虞之为她铸造的金屋,日复一日,叶清清曾经守在高高的阁楼上望着迈不出的院墙。庭院深深柳,鸿雁哀鸣至死,那日叶清清终于将磨得锋利的银簪插进了他的胸膛,鲜血染红了她的双手。她疯疯癫癫地笑着,不要命地朝前奔去,在谢虞之不可置信的目光中,叶清清毅然决然从高楼上一跃而下,她以为这样就能回家。可惜,一睁眼却还是身在樊笼,金屋难渡、重山难越,一身笙笙玉骨,误了卿卿性命。叶清清心如死灰,她字字泣血、句句含恨道:谢虞之,纵你此生用尽手段,也只能得到我的尸体。他以权势富贵相压,誓要将她的骨头一点点蚕食殆尽。她却拼死执拗反抗,寸寸爱恨寸寸血,她宁死不为妾。(1v1,sc,he)*************************************************接档文《明月难求》文案如下,求收藏:一朝穿越,姜明月成了侯府的婢女,她战战兢兢在老夫人身边伺候了三年,好不容易就能攒够钱银赎身,哪料一朝世子回府看上了她,要她做妾。她不愿意做妾,冒着瓢泼大雨前去求见世子,可惜那玉石仙人只是看着她,扔给她一把匕首,嗓音淡淡道:若是不愿,那便自戕。她握着匕首颤抖了很久,泪流满面,最后只能妥协。她不想死,她还想回家。傅容深此生顺风顺水,容貌清俊、身份尊贵,洁身自好多年,回府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婢女,眉眼如画、明眸善睐,堪比天上明月。一朝心动,野火燎原。他是主子,没有委屈自己的必要,既然喜欢就纳她为妾。直到后来很久以后,他梦中都是她绝然跳下悬崖的背影,那样绝然无情,她就连回头看他一眼都不肯。她将他的真心视为草芥,她将他的爱意踩成齑粉。他过往所有的骄傲在她这里碾作尘埃。更可悲的是,他就是爱她。他绝不放手,哪怕她恨他。豁出一切,他都要将她牢牢锁在金屋中。姜明月跳了悬崖,原以为这样就能回家,可没想到一睁眼,看见的还是那张清冷如仙的面容,他用手掐着她的脖子,眼尾发红、句句泣血,你当真是没有心。此后日日夜夜,她才知道他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他不放手,绝不放手。她就算是死,也要葬入他的陵墓。*************************************************接档文《美人殊色》文案如下,求收藏:一朝穿越,秦昭云成了侯爷府的庶出姑娘,排行老三,是旁人口中的秦三娘,她没有平定天下、施展才华的野心,只是希望能过找个如意郎君,平平淡淡度过一生。可惜皇帝为了笼络权臣,将她赐给了平定叛乱有功的荆州节度使陆琛,此人原本是没落贵族之后,在战场上厮杀出了一番功绩,是京城的新贵,金质玉相、手段狠辣。一个是名门贵女,一个是后起之秀,倒也算是般配,可坏就坏在,当年是秦侯爷亲自带人抄了陆琛的家,两家如此便结下了世仇。陛下此举意在化干戈为玉帛,陆琛愿意放下最好,放不下也便将秦三娘杀了泄气,牺牲一个秦三娘便能换来暂时安定,无疑很划算。赐婚圣旨下来的那一日,秦昭云如闻惊天霹雳,多年安生日子一朝幻灭,七月初三,是她与陆琛的成婚之日。陆琛则是漫不经心用长剑将圣旨挑起,眼神发凉,一桩婚事便想将前尘恩怨一笔勾销,秦家真是痴心妄想。在陆琛眼中,秦昭云此人容貌妖娆、巧言令色,他待她冷言冷语,世仇隔海,便是她百般讨好,他仍是不为所动。偏偏同年十一月,秦三娘于西湖游船,电闪雷鸣、浪潮翻涌,大浪掀翻船只,陆琛派人找了半月有余,却是一无所获,秦三娘死无全尸。漫天缟素,陆琛面无表情站在秦三娘的棺木前,将她厚礼葬于祖坟,至此陆秦两家的前尘恩怨一笔勾销、再无瓜葛。次年三月,陆琛于苏州行军,偶遇一女子,容貌酷似秦三娘,他神色恍惚,偶然想起了新婚之时,秦三娘也曾这般笑靥如花,他忍不住派人查了此人的身份,却发现此人正是他的亡妻。乱花纷飞,秦昭云提着篮子归家,一入门就被人掐着脖子按在了门后,入眼是那人泛红的眼眸,他睚眦欲裂,右手狠狠掐住她的脖子,语气凶狠道:秦三娘,我倒是情愿你死在了西湖……此后,纵有滔天之能,她再难逃出他的掌心。
  • 作者:崩坏降临
    血族,又称吸血鬼。经常出现在各种影视作品里。给人种残暴、血腥、又神秘的形象。而我们的主角在穿越异世界后,却发现自己变成的吸血鬼跟自己想象中的有点不一样。那些传说中关于血族所拥有的能力,自己似乎都能够做到,但是······自己这个真祖的性别,是不是有些不对?ps:无限流,《斩·赤红之瞳》目前进行中······
  • 作者:井希
    (预收文《穿成抛弃男主的炮灰初恋》《重回高三》,文案在最下面,感兴趣的读者欢迎收藏)【校园双向暗恋】【清醒女主没胆子怂男主】上一世,自从唯一的亲人秦女士抢救死亡后,秦琳每日就沉浸在悲伤当中。高考失利后,她咬着牙贷款读完了大学,面对的还是一直找她借钱的亲父,好不容易找到一个稳定工作,还要累死累活的赔笑赔喝酒。面对一直暗恋的对象蒋南寻,她更是连忙低头,害怕自己被认了出来。每天喝醉个稀巴烂,她还要给自己打气让自己活下去。一觉醒来,秦琳回到了秦女士去世那天。她势必要改变原来的一切,让秦女士活下去,让她的人生恢复正常的轨迹。可当她终于改变了一切,感恩上一世遇到那些好人的时候,突然发现在背后都是同一个人对她伸出援手。每天课桌上一直都有的早餐,网上一直鼓励她的网友,突然资助她的热心市民……原来一切的一切,都有蛛丝马迹。注:不虐,小甜文【下一本《穿成抛弃男主的炮灰初恋》,还有更多有意思的预收在专栏,欢迎收藏】舒希本以为自己是穿越,于是在这里很认真的搞演艺事业,很努力的谈了一场地下恋爱。最后为了事业,以性格不合适主动提了分手。没想到她居然是穿书。穿得还是跟她同名同姓,男主周云深的初恋白月光。在原书中,初恋的戏份很少——为了事业抛弃男主周云深,看见周云深的歌爆火后就后悔分手,开始在恋综疯狂挽回求复合,不断作妖,还针对新小花女主。最后不仅被全民抵制黑红了,还被迫退出了娱乐圈,演艺生涯从此断掉。舒希:……早知道不谈了。不过,舒希记得当初是和平分手。她也没有抛弃周云深这一说法。只要她不会突然脑抽后悔去求复合,肯定不会像原定剧情那样发展,更不会被全民抵制退出娱乐圈……吧。恋爱综艺是已经签好的合同不能退。男主和女主在一起和和美美就好了,想必周云深比她更不愿意提起有过这段感情。结果——节目组直播提问:会来参加这次恋综的原因?周云深看着她,因为初恋也来。弹幕当场刷疯了,整个屏幕都满是密密麻麻的啊啊啊!舒希头皮发麻。感动吗?不敢动!
  • 作者:明月松涧
    上一世,林轩是林家的真正少爷,错养十几年被重新找回,却是爹不疼,娘不爱,家人嫌弃,养子弟弟陷害。林轩努力维系亲情,竭力讨好,最后结局,居然是被打致死。重生归来当天,林轩果断与这些人断绝关系。真相逐渐浮出水面,一家人后悔莫及。三个姐姐来道歉,不好意思,我认钱,不认人!养子弟弟又来作妖,直接甩你两巴掌,犯贱,就要挨打!一家人悔青肠子时,我已是万亿富豪!
  • 作者:木易大伯妈
    陈风重生六年前的仲夏之夜,踏上绿茵场后开启签到系统,不断获取球星技提升自己,与众多足坛新生代巨星逐鹿欧罗巴,成为原本以黑白为主流的世界足坛中最亮丽的那一抹金黄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