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塔

雷峰塔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最新更新第二十四章
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 作者:张爱玲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 作者:张爱玲
    《半生缘》讲的是三十年代上海的一个悲惨的爱情故事。女主人公顾曼桢家境贫寒,自幼丧父,老小七人全靠姐姐曼璐做舞女养活。曼桢毕业后在一家公司工作,与来自南京的许世钧相爱,世钧深深同情曼桢的处境,决定与之结婚。
猜你喜欢的小说
  • 作者:独木舟
    本书精选了独木舟十年来所有随笔文字,包括一半从未发表过的内容。至少连续6年撰写,积淀了作者十年的真实心情与回忆,如实记录那些岁月深处的温柔与美丽。字字珠玑,句句深情。关于生活的种种琐碎与美好,一语道破。在海上看过月升,在春天寻过花开,在漫长的孤独中等过爱人。在人潮拥挤的街道与你相逢,在漆黑雨夜有过辗转思念。原来,在我的十年里,最美好的事情曾汹涌来过。
  • 作者:大红笙
    本文将于4月12日(倒)V,倒v章节从30章-42章,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哦,入V将三更奉上。谢谢大家的支持,抱抱。每天早上九点更新。作为一个出场不过五章就死的漂亮背景板,只求苟命的陆燕芝到处钻空子,在荣获最惹人厌学人精、千奇百怪六姑娘、人间最丑陆燕芝等一系列称呼后,走投无路的她将目光对准了原文中家世显赫,身材高大,样貌英俊的男二...可谁来告诉她,明明是按着男二标准物色的人选,怎么就变成了男主的父亲?但不得不说,当陆燕芝捧着大肚子看着不得不低头尊称她一声小娘的原文男主——陆燕芝:...好爽。*当陆燕芝成功高攀时,世人言之凿凿多有鄙夷,说她轻浮放荡,心机深沉,手段多端...但当一贯遮遮掩掩的陆燕芝当众掉马后——世人(发疯状):放着我来,六姑娘看我!我年轻!我有钱!我身强力健!我一日七次...正牌夫君:呸!来人啊,将这些疯子叉出去!PS:1、狗血很多;2、和原文男主没有感情线;3、男女主年龄相差较大;4、先婚后爱;5、作者玻璃心,弃文千万不必告知,拜托拜托;
  • 作者:莘泽
    【本文将于7月29日V,V后有万更掉落,更新时间零点,谢谢大家支持。】 三年前,宁晚清靠着家传织锦技艺,成为郢都首富。事业如日中天之际,嫁给了当朝宰辅裴述。 婚后举案齐眉,琴瑟和鸣,成为了郢都模范夫妇。 可事实上,一个为利,一个为权,却唯独没有爱情。 三年后,两个人和离。 各自回归自由身后,免不了一阵冷嘲热讽。 宁晚清:对方温柔贤淑,貌美绝伦? 裴述:对方惊艳才绝,谪仙之姿? 宁晚清:丞相大人春风得意,莫不是好事将近? 裴述:大人不才,最多半月。 宁晚清:好巧,我也是。 半年后同一日,两人突然发现自己隐藏多年的白月光就是对方 百姓就看着裴述骑着高头大马去了宁家赔罪。 裴述:夫人命中注定是大人我的。 宁晚清:要不?再离? 预收《小公主她恃宠而骄》求收藏 雪国皇帝君无离,铁血无情,暴虐残忍。 离国国宴当日,于风雪中一眼就看中了那个站在墙头一身红衣的小公主。 朕要她。 陛下,离国公主有驸马。 杀了。 成婚当日,君无离看着面前拔刀的小姑娘声色一沉,朕知你恨,但你嫁给了朕,从今往后就只能是朕的人! 爹不疼娘不爱,千樱雪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能被救出苦海。 她握着匕首割了二人长发,用红绳系起,陛下救我,便是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 作者:枝芍
    蓄谋已久/双向心动/先婚后爱他对谁都温和谦虚,唯独与她闹那幼稚的别扭温和皇子温婉皇妃.江婉琼是尚书府嫡出的大小姐。满腹经纶,娴静貌美,是位让人瞧着就让其心生好感,放下警惕的温柔小姐。随着年纪越发出众惹眼,直至及笄之年,家中门槛险些被求亲之人踏破。父母不舍她嫁入宫闱,在世家公子中精挑细选,最终为她定下年轻有为的陈家公子。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事就此定下。一个温柔才女,一个年轻有为,倒也算是良配。可天不遂人愿,前一日还邀她听戏游湖的陈公子,第二日却登门悔婚。一时间京城无数流言蜚语涌向她 。被从前嫉妒的贵女污她名声之际,她垂泪愤愤难平,纤纤玉指远处策马而来的高大身影,赌气的声音略带哽咽道:要嫁就嫁这般英姿矫健之人。被她指着的,正是当今风头无两的二皇子。众人惶惶行礼,暗道江婉琼这回要惨了,刚被悔婚不说,这回又惹到了二皇子。不料,在江婉琼心快要跳出口时,骏马上那人低笑了一声,忽然朗声道:既然如此,江小姐可敢嫁我?无数人望眼欲穿的皇妃之位落到了她身上。婚后顾云承对她非常好,只是…这样温润恭谦之人,吃起醋来竟是又凶又不讲理。#喜欢之人被人捷足先登定下婚约,顾云承忍了。只怨自己没有在外派之前谈下亲事,唯愿她嫁得良人也算稍平心中郁结。可那人令别家小姐未婚先孕,顾云承知道他的机会来了。那般肮脏之人配不上温柔似水的她。他虽看似平易近人,可到底是位皇子,所图野心不小。对付陈家自是不在话下。陈家悔婚了,无数赔礼送到了尚书府。可其中糟践之事外人不知,倒是她身上莫名落了不少流言。听人说她哭得伤心,他在尚书府门前站了两夜,独留心疼却没有任何理由和身份去安慰她。直到…那天猎场,他听闻她出来散心,心中一喜,策马而去便人群里一眼看见了她。却正好撞见,她背对自己指着他对那群贵女说,要嫁就嫁他这样英姿矫健之人。那一刻,心跳如轰雷。谁也不知噙着三分笑急急勒马的他,心里有多欣喜若狂。#没什么剧情的小甜文#很短,十万字左右#不是爽文喔#wb@枝芍zs下本预收《却把青梅嗅》女捕快的娇气哭包妹妹内心荒芜不爱自己的病弱公子青梅竹马救赎向(暂定)#幼时姐姐办案回家,将一个病弱小公子带回小巷的家吃饭。小姑娘被姐姐抱在怀里眨巴眨巴眼,觉得这个哥哥好看的过分。于是小姑娘晃晃脑袋跳了下来,搬出自己宝贝的小木马,眼巴巴的让给哥哥玩。病弱小公子淡淡看了她一眼,不常说话的嗓音微微沙哑:太小了,我坐上去会坏掉。小姑娘歪歪脑袋喔了一声,之后小公子身后总跟着个粘人的小尾巴。再之后,她们隔壁便多了一位生得好看的病弱小公子。#小桑绾很喜欢隔壁的小公子因为他长得非常非常——俊!只是小公子看着脾气好很温柔,对什么人都很好,只是他似乎不会爱自己。他身体不好,常年生病,难受了就闷声扛着。他手臂划伤出了血,她在一旁哭的打嗝,他却淡淡用手帕抱着一声不吭。直到她发了脾气硬生生拉着他去医馆,他才肯乖乖上药#他自幼承受了许多,眼见父母处境艰难,便自愿放弃了身份,他走出那高高城墙想要找个村野之地隐姓埋名。只是站在街市时分外迷茫,身体虚弱风一吹,免不了咳几声,好心的女捕快路过,误以为他是个找不着父母的孩子,便领他回去安排到了隔壁。他放弃身份之后本无念无愿,便也无所谓的住了下来。只是没想到,女捕快的妹妹很黏他,而且不让她跟还爱哭。他情绪内敛,自幼被教导得如端方君子模样,哪里见过一言不合就哭的小孩。手忙脚乱的一哄,便哄了好几年。小哭包长大了,一点不像英姿飒爽的女捕快,反而是个娇气小哭包。##女捕快怎么也没想到,当年一时好心帮那病弱少年在隔壁找了住处,结果一转眼,自家宝贝妹妹被他拐跑了!知道消息的第一时间,女捕快拿着佩剑踹开了隔壁的门——小混蛋给我出来!
  • 作者:赵子曰
    一个年轻人穿越汉末,从亭长做起,争雄天下。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 作者:站街的男孩
    开局被赶下山,绝世少年手持婚书,一边悬壶济世,一边抱得美人归,逐渐揭开身世之谜。
  • 作者:五彩的白纸
    本文预计13日入V,届时掉落大肥章!预收【公主殿下是作精!】小有名气的美食博主苏心禾,带着金手指穿到了大宣朝,只要有人吃了她做的食物,她便能听到对方的心声。本以为跟着厨子老爹吃香喝辣就好,却阴差阳错嫁给了平南侯世子。苏心禾初入王府,婆婆不喜,叔伯怠慢,姑嫂嫌弃,夫君还是个十足的冷面阎王。苏心禾毫不在意:夫君算什么,能吃么?李承允看书时,苏心禾在吃炸鸡翅,油香四溢,隔着房门都能闻到;李承允练剑时,苏心禾在吃油泼面,热辣爽滑,鲜香无比,滋溜声不绝于耳;李承允与兄弟议事时,苏心禾在吃鸳鸯锅,毛肚Q弹,肥牛劲道,莴笋脆嫩,满院子都是香味儿。李承允:……于是,李承允在外忙忙碌碌,苏心禾在家中吃吃喝喝,还通过请人吃饭,知道了不少心声。平南侯与侯夫人关系冷淡,侯府气氛很是糟糕——侯夫人心声:【若是我也会做菜,侯爷和孩子们是不是就愿意留在府中了?】于是,苏心禾主持家宴,让侯夫人亲自下厨,满足了她的团圆梦。李承允与平南侯时常针锋相对,剑拔弩张,且一度怀疑父亲讨厌自己——平南侯心声:【承允那个臭小子,虽然差事办得好,但可不能夸他,免得他骄傲自满!】后来,苏心禾帮助李承允与父亲和解,重归于好。平南侯府日渐温暖,苏心禾不但过得如鱼得水,还通过美食和读心术,得到了皇室大佬们的喜爱。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李承允吃了她那么多东西,居然从没听见过对方的心声。趁着李承允睡着,苏心禾瞧瞧凑近他,想试试自己的读心术,却忽然被一只温柔的大手搂进怀里。李承允唇角微勾,我心里想的是谁,你不知道么?小剧场:丫鬟:世子妃,奴婢发现最近世子总在偷偷看您……苏心禾诧异:他难道不是在看我手中的吃食吗?1、先婚后爱,双C,女主人美机灵厨艺高,男主面冷心热疼媳妇,美食和剧情掺半,走文字吃播路线;2、不建议特别饿的时候阅读,因为你会更饿;3、美食做法来源于网络,不建议考究,也请不要纠结架空朝代到底有没有某种食材,文中私设如山,防盗70%/48h,介意的慎入;4、开文前可能精修文案,开坑后负责到底,收藏作者会变美呀!
  • 作者:小笨妞
    被不靠谱的父母给卖了,一怒之下,她打包收拾与男朋友私奔……</p>男友说:“诗楚洛,我真没想到你会是这种人,你太令我失望了,我们分手吧!”</p>“去你大爷的!”</p>二怒之下,她做了重大决定,订婚!嫁进豪门,做豪门少奶奶!</p>可豪门少奶奶又岂会是那么好做的。</p>订婚夜,瘦干柴未婚夫面无表情的对她说:“我不喜欢你,但你必须得给我生孩子,越多越好。”</p>生生生……生你妹啊,当她是什么,母猪吗,还越多越好?!</p>可是,明明早就说过不喜欢她,为什么总是对她那么好呢?</p>“喂,瘦干柴,你干嘛要对我那么好,不是说过不喜欢我吗?”</p>他面无表情,“我北夜绝的老婆,不是谁都可以欺负的,能欺负你的……只有我一个!”</p>死党的诡异行为,前男友的骚扰,小姑子的陷害,三叔的诱惑,父母的去世,让她慢慢跳进了重重迷雾中。</p>他到底是谁?而她……又是谁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