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套

连环套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赛姆生太太是中国人。她的第三个丈夫是英国人,名唤汤姆生,但是他不准她使用他的姓氏,另赠了她这个相仿的名字。从生物学家的观点看来,赛姆生太太曾经结婚多次,可是从律师的观点看来,她始终未曾出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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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其他小说
  • 作者:张爱玲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 作者:张爱玲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 作者:张爱玲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 作者:张爱玲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 作者:张爱玲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 作者:张爱玲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 作者:张爱玲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 作者:张爱玲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 作者:张爱玲
    色是感性,戒是理性。  ——李安 一个真实的故事 一篇写了三十年的小说 一段张爱玲似的海上旧梦 丁默村对自己的学生、貌若天仙的郑苹如十分信任,在她身上花钱如流水,事事依从,形影难分。他哪知道这个貌似涉世不深、恃宠成骄、贪图金钱的妙龄少女正把自己引向中统特务的枪口。 小说名为《色·戒》,其实已不单是表面的意义,它不是易先生的好色之戒,而该是王佳芝的情之戒,是所有女人的情之戒,当然更包括张爱玲自身,这又是张爱玲的一次不经意地袒露自己。
  • 作者:张爱玲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红的却是心口上一颗朱砂痣。因为《红玫瑰与白玫瑰》这句话成了脍炙人口的名言……
  • 作者:张爱玲
    收录了张爱玲的部分中短篇小说,其中有:霸王别姬、不幸的她、创世纪、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等、多少恨、桂花蒸阿小悲秋、红玫瑰与白玫瑰、鸿鸾禧、花凋、留情、琉璃瓦、年青的时候、谈女人、五四遗事、相见欢、心经、殷宝滟送花楼会——列女传之一等。
  • 作者:张爱玲
    下午的阳光照到一座红砖老式洋楼上。一只黄蜂被太阳照成金黄色,在那黑洞洞的窗前飞过。一切寂静无声。这种老式房子,房间里面向来是光线很阴暗的。席五太太坐在靠窗的地方,桌上支着一面腰圆大镜,对着镜子在那里剪前刘海。那时候还流行那种人字形的两撇前刘海,两边很不容易剪得齐,需要用一种特别长的剪刀,她这一把还是特地从杭州买来的。
  • 作者:张爱玲
    七巧低着头,沐浴在光辉里,细细的音乐,细细的喜悦……这些年了,她跟他捉迷藏似的,只是近不得身,原来还有今天!可不是,这半辈子已经完了──花一般的年纪已经过去了。人生就是这样的错综复杂,不讲理。当初她为什么嫁到姜家来?为了钱么?不是的,为了要遇见季泽,为了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她微微抬起脸来,季泽立在她跟前,两手合在她扇子上,面颊贴在她扇子上。他也老了十年了,然而人究竟还是那个人呵!他难道是哄她么?他想她的钱──她卖掉她的一生换来的几个钱?仅仅这一转念便使她暴怒起来。
  • 作者:张爱玲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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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车停了,马路上的人却开始奔跑,在街的左面的人们奔到街的右面,在右面的人们奔到左面。商店一律的沙啦啦拉上铁门。女太太们发狂一般扯动铁栅栏,叫道:让我们进来一会儿!我这儿有孩子哪,有年纪大的人!然而门还是关得紧腾腾的。铁门里的人和铁门外的人眼睁睁对看着,互相惧怕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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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写完,最近很忙,等写完再来看吧!下本《荔枝甜吻》《昏黄欲醉》求预收,文案在下【本文简介】双向暧昧&男主暗恋祁晏年少出道即巅峰,一心做音乐,很少接受采访。唯一的访谈中,主持人问:当初出道的契机是什么?他未加思索:为了一位喜欢的女歌手。所有人都在猜是哪位女歌手能拥有这样一位大牌粉丝时,他又说——非常喜欢。不是对偶像的喜欢。一时引起海啸般的讨论,可后来祁晏一直没有绯闻,那位女歌手是谁也成为了传说。直到被雪藏多年的裴思懿复出。从不参加综艺的他却加入裴思懿复出的第一档节目,与她的每一次交锋与合作引来无数热搜讨论;亲自操刀制作音综邀请裴思懿参加,合作舞台时,为她写下一首首情歌……裴思懿被雪藏前声名狼藉,复出后也一路腥风血雨,幸而有祁晏的陪伴与帮助。被问及与祁晏的合作感受时,她说:他很乖的,也很有耐心。其他人:这还是祁晏?你怕是对乖和耐心有什么误解?祁晏在边上默默点头,仿佛是在认同她的话。她却又狡黠地眨眼:除了……从不叫我姐姐。我是你哥的同学,叫声姐姐不过分吧?两人之间的绯闻一直没有停过,可前脚刚否认,后脚却被爆出一起回家的照片。官方解释:两家十多年前就是邻居。双方粉丝都松了一口气,可祁晏当晚就即兴创作了一首情歌,歌名就叫《邻家姐姐》裴思懿听着他的歌声,推开了两人房间相对的窗户,笑着看向他——乖,终于知道叫姐姐了?祁晏早有准备,趁机在两家间架上梯子,爬了过去,不但不叫姐姐,还成功让姐姐惊叫,吓了一跳总有些记忆,值得永远珍藏,你要记得——那些情歌,是我,为你唱过。重回巅峰明艳天后vs乖张不驯却搞暗恋顶流女大三,双初恋,无原型写完就更新那些情歌 是我 为你唱过引用《情歌没有告诉你》歌词。文名也来自这首歌。下本《荔枝甜吻》求预收【简介】在大学的迎新晚会上表演完,江胧月躲到无人的小树林里,点燃了一支烟等在那儿的男生说道:同学,借个火?江胧月把烟递过去:我可不是你的同学。男生接过:姐姐,抽烟不好。她刚想着,真是个好学生却见他咬住了她的烟,还是我替你抽完吧。他侧了侧身,江胧月终于在夜色下看清了他的脸,正是刚刚还在舞台上发言的优秀学生代表。叶崇淮也从来没想过,后来为了找江胧月,自己会天天去省歌舞团报道。明明自己毫无艺术鉴赏能力,还努力啃下了一本《中外舞蹈鉴赏》江胧月有许多小习惯,叶崇淮每次看到她拇指食指相搓时,就会在她点烟前剥好一颗糖塞进她嘴里,在她皱眉前解释:这是零卡的。她才会舒展开眉头,尝出糖是她喜欢的荔枝味,嘴角露出若有似无的笑意他会在她练完舞力竭后,抱起她去休息室江胧月嫌弃自己一身汗,可他还要凑上来搂着她的腰,与她藏在休息室的小隔间里,小声说:姐姐,好甜。所有人都说她是难融的冰山,只有他才知道,她明明是沁甜剔透的冰糖融化后,甜到成瘾。冰糖美人vs直球弟弟姐弟恋 大三岁 双初恋《昏黄欲醉》文案先婚后爱 双初恋 双向治愈被安排联姻后,陶初醺偷偷约了联姻对象,想说服对方主动放弃联姻。见到对方的第一面,她却说:祁先生,我觉得订婚仪式有点麻烦,请问能直接结婚吗?对方一愣,却没质疑:好,我去安排。祁峪有一双多情的眼眸,与人说话时似乎总是在深情凝望对方,让人好容易就脸红心跳,然后落荒而逃。陶初醺仅凭一眼就落入了他的深情陷阱。只是后来才知道,所谓的深情凝视也只是因为他有听觉障碍,为了看懂对方的唇语才不得不专注对视。可就算知道原委,她还是忍不住沉沦这自认的深情之中。陶初醺有一张桃花般的面容,媚眼一挑便能轻易勾魂。可祁峪最先关注的,是她饱满丰润的唇瓣。她双唇的一开或一合,唇角上扬或下撇,都能令他分心,专心读她的唇语,也成了挑战。终于有一天,在她怒不可遏地喋喋不休时,他忍不住尝试了自己无数次分心时想做的事——贴上她的双唇,互相感受彼此最柔软的温度。桃桃,再生气也慢点骂我,太快了我会看不清。他说话时那么深情地看着她,说得话又那么委屈,这时候的陶初醺早已经心软,连为什么生气都想不起来了。*你的眼睛,是我梦中挂满繁星的天幕,也是我沉醉陷入的深海。白切黑深情眼VS张牙舞爪桃花面
  • 作者:东野圭吾
    出生在普通家庭的白河光瑠,从小便拥有优异的色彩感,能够将看见的颜色百分百地忠实呈现出来,而且无论什么学问,只要听过一次就能理解。父亲高行和母亲优美子起初对于优秀的儿子感到十分骄傲,但看着这位惊世天才一步步成长,却开始对他的存在产生了恐惧。上了高中以后,白河光瑠更发展出一种与光有关的特殊才能,他的生活也开始有了极大的转变,每到深夜就会悄悄外出。非常在意儿子这项怪异行径的高行,于是偷偷尾随在光瑠后面,来到一栋废弃的音乐厅,发现里面聚集了许多青少年,门外还有飙车族把守,而光瑠竟然在舞台上一边操控七彩炫目的光束,一边演奏着美妙的音乐!这个被白河光瑠称为光乐的演出,据说看过后会让人神清气爽,对未来充满希望,但光乐也让青少年为之沉迷,仿佛毒品上瘾一样。随着光乐的影响力越来越大,引起了大人们的恐慌和觊觎,而幕后的黑手也开始蠢蠢欲动……
  • 作者:网昏君
    穿越成为银河之力,觉醒超神系统。我是银河之力葛小伦!退出地球!否则,斩!…………………………哈哈,有点尴尬,那啥,之前写了一本写崩了,在下也只是一时兴起,毫无文笔可言,若觉不满可以移步,莫污了阁下双眼。
  • 作者:小柠檬茶
    *日更,感谢支持!在修仙界留下不朽传说,而后销声匿迹的世外高人顾怀谣穿回来了。被超自然异常现象管控局找上门后,果断选择了一个朝九晚五不加班,包吃包住可摸鱼的文职工作继续咸鱼。结果发现,这世界灵气复苏了。顾怀谣吸了一口奶茶,望着桌上数量陡增的异常事件卷宗,感到亿点点头疼。——而且,顾怀谣发现,灵气复苏后的世界,来了很多熟人。剑不离身被安检扣押的大师兄、反派台词不断的中二晚期魔尊、带着奇珍异兽在闹市区闲逛的傻白甜妖族少主、随手乱丢阵法丹药的大师、神神叨叨热爱画符的仙尊……还有当初被她捡回去放养,剧情线彻底跑偏的龙傲天男主。顾怀谣:……为了自己的咸鱼养老生活着想,顾怀谣再三思索,决定挨个恐吓,啊不,温和地教导他们,如何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顺便实现修仙界人员在不同领域的再就业。——*女主战斗力天花板,随心所欲,亦正亦邪*单箭头无数
  • 作者:谭伯牛
    本书是近代史研究者谭伯牛关于晚清以降军政人物的另类之作。全书以时间为经,以人物故事为纬,在广博的史料基础上,从细节入手,以人性角度厘清了这段群星璀璨历史中的诸多误读,再次展现谭伯牛对历史的精通和对人性的了然,精细打磨一个与你印象中不一样的晚清军政界。 这里的事,知者或鲜,值得一记;这里的人,百年后思之,仍使今人感佩万分。这里既有爱吐槽的中兴名臣曾国藩,絮絮叨叨的左宗棠,一身痞气的李鸿章;也有靠个人力挽狂澜的名将鲍超,有着高明的权术、却看不清时势走向的海翁钱阿穆在谭伯牛笔下,晚清群雄跳出你我刻板的印象框架,或庄或谐,或悲或喜,尽显鲜活人性。
  • 作者:春衫眉月
    接档预收《师尊带球,我跑路》,文案最下方心机病娇黑莲花神医体弱多病但坚持搞事表姑娘楚妙是穿书女配,系统要她攻略多智近妖的男二姜空青。在偏僻的王家村里,楚妙陪着瘸腿的姜空青从五岁到十五岁,最终却死在了成亲当晚。再次醒来的楚妙不再是王家村里的农女,她成了男主谢瑜的表妹卫玉窈。谢瑜正是这一次她的攻略目标。而前攻略目标姜空青,恰好是谢瑜情同手足的友人。-在世人眼里,姜悯是皎皎如明月的君子。他光风霁月,医术高超,虽出生名门,但对待有疾者一视同仁,在京中有仁医之名。只有姜悯知道,年少时他曾用医术杀过一个人。-在姜空青看来,卫玉窈是跳梁小丑,她出身低微,妄图仅凭着一副好皮囊嫁给镇国公世子谢瑜。这无异于痴人说梦。可没想到谢瑜真的动了心,执意要娶那位表姑娘。好友找到情投意合的妻子,姜空青内心莫名其妙不快,但仍淡淡地送上祝福。直到有一天,他发现那位讨人厌的表姑娘就是楚妙。自此,光风霁月者被拉下神坛,堕入嫉妒与爱欲的沼泽,露出可怖贪婪的真实模样。PS:1.男主在回京前叫姜空青,空青是草药名,后来叫姜悯,字静瓷,所以文案里的姜空青=姜悯^0^2.正文结局女主回家------------接档预收《师尊带球,我跑路》裴游鱼是师徒恋虐文里的带球跑女主。在被疯批师尊邬念青虐身虐心,上演你追我逃我们都插翅难飞的剧情后,她将和师尊走向HE大圆满结局。不幸的是,上一世的游鱼在虐身虐心的半途中直接领了盒饭。重来一世,被系统绑定的游鱼决定换一种活法,将偶然得来的秘术用在了邬念青身上。系统:作为专业的带球跑系统,只要你听指导,这一世一定会和邬念青HE!游鱼:我觉得我要和邬念青分摊一下责任。系统:具体来说?游鱼:师尊带球,我跑路!-十年后,在修真界追求者无数的瑶光仙子裴游鱼携未婚夫出席仙门大聚。宴上觥筹交错,大佬如云。或贪婪或邪肆的目光毫无顾忌地挑选着今晚的猎物。腕缠红纱的少年舞者不小心将酒液洒在了游鱼昂贵的衣裙上。游鱼抬眼一看。那卑贱的少年舞者,正是她失踪了十年的疯批师尊。不过现在他好像失忆了。-少年舞者为了表示歉意,将游鱼的衣裙带回家清洗。在破旧的小木屋里,粉雕玉琢的男孩乖巧地看着书。那张脸和游鱼有九分像。
  • 作者:乔治·卢卡斯
    帝国为了彻底消灭反抗军,开始建造新的死星。卢克重新加入反抗军的行列。反抗军开始对新死星的军事行动。独闯虎穴的卢克虽然击退了他的父亲达斯·维达,却无法抵挡皇帝达斯·西迪厄斯的原力闪电,陷入绝境。身处一旁的黑武士达斯·维达终于觉醒,抱起皇帝扔进死星的核心,但自己也身负重伤。临死前,达斯·维达脱去维持自己生命的面罩,真诚地忏悔,曾经的安纳金·天行者终于恢复了善良的本性,释然微笑着死去反抗军舰队又一次摧毁了死星,短暂的银河帝国分崩离析,追寻自由和民主的反抗军终于获得了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