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香片

茉莉香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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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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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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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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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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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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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汉末年,朝局纷乱,人心已然不古,道德尚未消亡。这时的曹操,还是那个十年饮冰、难凉热血的慷慨青年;这时的袁绍,还隐居在野,等待天下有变;这时的董卓,还在摧锋陷坚,守护着大汉山河;这时的刘备,还是一个在卢植门下,喜欢狗马音乐的少年······乱世将临,五胡即至,中华民族站在历史的岔路口。文人救不了华夏,武夫救不了华夏,阴谋家亦救不了华夏。圣人不出,国运不兴。稚子曹昂,欲救百姓于水火,挽国运于危亡,许下拏云之志,立誓欲成圣人。光和元年夏,曹昂用自己的鲜血,将自己推上一条成圣的道路。(本文又名《我要做圣人》,无空间,无系统,无金手指,传统历史老白文,魂穿汉末,带你进入那个壮怀激烈、血雨腥风的三国时代。)读者群:636899359
  • 作者:一纸无稽
    那一天,天空出现一道裂痕,不可名状的阴影浮现在天空之上,笼罩整个地球。那一天,血落七日而不止。那一天,黎白城和很多人一样选择躲在家里迎接世界终末,等待死亡降临。然而一天、两天……直到血雨停止,死亡也并未如期而至。吃完最后一点食物,为了不饿死,黎白城不得不离开自己的单身公寓购买食物。他的城市似乎是幸运的,因为整个城市都留存了下来,除了有些破败之外,整个城市和世界末日之前一样,大妈们跳着广场舞,熊孩子哭闹着,上班族卷生卷死,他的老板甚至打电话叫他回去加班。-直到有一天,他遇见一群外来者。从他们口中,他才知道,世界终末如期而至,世界早已毁灭。那天血液将大地浸透,无数的污染源就此诞生,人类大量死亡,所有人都认为人类将就此灭绝,直到一座座高墙拔地而起,人类才得以在高墙城市内苟延残喘。而他所在的城市是荒野上代号为神国的sss级污染源,污染序列001——移动天灾。黎白城想也没想跟着外来者润了,润得比兔子都快。-#穿越到三十年后这种事情是可以说的吗?##邻居从神国来找我,我到底要不要举报它?在线等,挺急的!##救命,神国叒向我所在的城市移动了,我怀疑它在找我!#-世界终末,凡我所在,皆是神国——黎白城。-食用指南1作者非常严重的主角控!永远爱主角!主角是最强的!2自带特效·烛龙日夜·攻·衡也x否认三连·移动天灾·受·黎白城3非典型升级流小说。4背景架空,特别特别空!5本文设定为起点常见设定,拒绝空口鉴抄,觉得有问题欢迎调色盘举报。*******【预收一《穿越后我靠科学成为怪兽之王》】你们对科学的力量一无所知!——景铄·怪兽之王预收二【《一位普通地球玩家》】如果地球只是一个未开放的游戏分区,当它上线那天,它的排名是第1还是第99999?
  • 作者:窝边犬
    一觉醒来,意外成为了格罗玛什之子,夺舍了加尔鲁什的身体之后,那必须要书写属于地狱咆哮家族的神话。只是在这个魔法遍地走的世界,区区一介战士要怎么才能雄霸天下呢?叮恭喜你获得签到系统,每日挥动战斧一百五十下,就能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每日举盾格挡一百五十下,就能获得一次抽奖机会,每日身穿铠甲奔跑十五公里,就能获得一次抽奖机会。在分崩离析的德拉诺世界,加尔鲁什孜孜不倦的完成签到任务,等到羽翼丰满之时,就是地狱咆哮响彻艾泽拉斯之日。格罗玛什:儿子,血吼就交给你了,让他们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部落战士!奥格瑞姆:真可惜,要是加尔鲁什喜欢用锤子就好了,这样我就有理由将自己的衣钵传给他了。耐奥祖:看到加尔鲁什出生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这个鲁莽的小家伙是一个真正的兽人勇士因为他竟然敢……古尔丹:要是我能复活的话,我一定会要将加尔鲁什抽筋扒皮!萨尔:加尔鲁什,谢谢你救我出来,还给我介绍老婆!你就是我古伊尔一辈子的兄弟!从敦霍尔德杀到壁炉谷,从东部王国杀到卡利姆多,从亡灵天灾杀到燃烧军团。部落的荣耀,将会由我来重拾!
  • 作者:升麻
    媒体突然爆出某新进人气偶像未婚生女,宋谦明平时上进勤勉,一时之间人设崩塌。可在众人都还在吃瓜之时,竟觉得这对父女有点东西!参加亲子综艺被扔到荒郊野外,女儿福运爆棚,什么都手到擒来,黑粉们痛心疾首,怒骂宋谦明不是个东西,竟然剥削这么乖巧的女儿!全网黑粉:崽崽,快抛弃你那古董爹地,到妈妈怀里来!萌崽:我家爹地演技天成,马术箭法圈内无人能敌,书法字画更是大家风范,去是不可能去的,但是可以找个妈妈来我家。古董爹地宋谦明闻言傲娇一笑,乖崽只能是他家的,只有他才是乖崽最好的爸爸!不过乖崽,你怎么给我相亲起来了?黑粉们沉思:不知道以前黑过宋谦明还能不能给崽崽当妈妈,可以绕过宋谦明直接给崽崽当妈吗?***宋谦明本是澜朝的一个亲王,自打皇兄继位之后,每天逗鸟看戏懒散度日好不自在,突然有天穿越了,面对这陌生的时代,被公司压榨的合同和寥寥无几的存款,再看看乖巧可爱的天降女儿,他不得不重拾本事勤勉起来……不就当个明星吗,难道比前世逃避暗杀、辅佐皇兄继位还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