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香片

茉莉香片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传庆想着,在他的血管中,或许会流着这个人的血。呵,如果……如果该是什么样的果子呢?该是淡青色的晶莹多汁的果子,像荔枝而没有核,甜里面带着点辛酸。如果……如果他母亲当初略微任性、自私一点,和言子夜诀别的最后一分钟,在情感的支配下,她或者会改变了初衷,如果她不是那么瞻前顾后──顾后!她果真顾到了未来么?她替她未来的子女设想过么?她害了她的孩子!传庆并不是不知道他对于他母亲的谴责是不公平的。她那时候到底是一个十七八岁的女孩子,有那么坚强的道德观念,已经是难得的了。任何人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只能够行其心之所安罢了。他能怪他的母亲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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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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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张爱玲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 作者:张爱玲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 作者: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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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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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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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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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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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纪文存·摩登文本。《十八春》所着力表现的还是张爱玲最为得心应手的都市男女情感纠葛。小说从男主角沈世钧的立场回忆往事,以沈世钧与顾曼桢的悲欢离合为轴心,描写几对青年男女的爱情婚姻在乱世睽隔中阴差阳错。世钧的良善和软弱,曼桢的痴情和不幸,还有曼璐的自私,祝鸿才的无耻,在小说中无不栩栩如生。书中的主要角色,体验了乱世的甜酸苦辣,最后为拥护新政权、贡献新国家在东北大团圆。虽然有情人都未成眷属,令人惋惜,却各有所配,从此走向新生。全书共十八章,男女主角和相关人物也离离合合了十八个春天,正暗合传统京剧《汾河湾》的旧典。《十八春》表现的固然是儿女私情,却也明显纠缠着政权更替国家重建的大历史叙述。因此,或可说《十八春》一定程度上是具有时代灵感照耀的作品,是宗法苍凉、主张参差的对照、一直致力于杂陈破烂历史的张爱玲在小说创作中处理虚构叙述与历史进代关系的一种新尝试。以至有论者认为《十八春》联结着两个时代,联结着两个张爱玲;一个以往的张爱玲和一个可能有的新有张爱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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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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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将于30号周二入V,新书预收《嫡妻》《穿成宅斗小软妹》求收藏。下面有简介。 乔秋和闺蜜孔月月一朝遇难穿越。 乔秋穿到一具被丈夫和小妾联手欺辱致死的原配嫡妻身上,一双儿女还被刻意养废养歪。 就在她手撕渣男掰正孩子时,被告知女儿不是亲生的,亲生的已经在回来的路上了。 而她闺蜜孔月月穿到了亲生女儿身上。 孔月月告诉乔秋,他们穿书了。 假千金是真女主,她两一个是恶毒女配,一个是疯批娘,下场特别凄惨。 问:要不要抱女主大腿?苟剧情活命? 乔秋掸了掸衣角,笑的从容淡定,苟字怎么写? 然后,书里不爱亲生女儿只宠假千金女主的瑞安侯和老夫人,逐渐在疯化边缘反复徘徊。 书里锦鲤运加身的女主,在下一位继室的关照下耗光了自己的锦鲤运。 而乔秋和穿成恶毒女配的闺蜜,早离了侯府自己过活去了。 孔月月:有吃有喝,日子逍遥,不走剧情,谢谢。 Ps:主乔秋视角,闺蜜晚几章出场。主篇走向:撕逼怼人经商赚钱。谈恋爱看情况。篇幅应该不长 《嫡妻》预收求收藏,作者栏目可见 乔雨十七时突然穿到一个古怪的地方,这里有高楼大厦,有跑的飞快的铁盒子,还有铁盒子能上天。 这里一切都很好,但她想念自己的一双儿女,儿子才两岁,女儿还不到半岁。 为了回去见自己的丈夫和儿女,她各种找法子,终于有一天她回来了。 只是这个时候她已经三十有四了,儿子十九,女儿十七。 与她相濡以沫寒门学子出身的丈夫已经位及丞相,并且有了个与他琴瑟和谐的平妻,他们的儿子是京城最具才华天赋的清韵公子,女儿是各家争相求娶的才女。 瞥了眼自己成日留恋烟花之地各种斗鸡遛狗的儿子,以及自卑木讷胆小怕事已经熬成老姑娘的女儿。 乔雨紧了紧拳头,从空间抽了根钢管出来。 《穿成宅斗小软妹》预收,求收藏 作为一个上能手撕异能者,下能带领丧尸搞基建创立新国度的丧尸皇。 对变成丧尸皇乐夏没有什么不好的反馈,毕竟一挥手身后千军万马的丧尸供她驱使,出门拉风的不行。 唯一让她不满意的就是青灰色布满条纹的皮肤让她再不能穿小裙裙了。 同人类最强异能者同归于尽后,再次醒来乐夏开心了,新身体皮肤又水嫩又白皙,脸蛋圆圆的满满的胶原蛋白,是她喜欢的款儿。 最重要的是,这里有数不清的小裙裙可以穿,一天三件换不带重样的。 就是她作为丧尸皇要喝血的特性没改掉,还独独喜欢一个人的血。 -- 秦墨是秦家庶子,生母身份卑贱让他在府里生存格外艰难,一日他被嫡出几个孩子打的头破血流,奄奄一息倒在墙角无人问津。 突然面前出现一个温柔的女孩子,她为他清理伤口,为他包扎。 之后每次只要他受伤,她总会出现,她像自己生命中的一束光照了进来,驱散阴霾。 当得知她是乐家嫡女,生母是长公主,父亲是镇北侯,当之无愧的天之娇女,而他不过是卑贱到泥里的妓生子。 秦墨第一次直白感受到嫡庶的差距,也暗暗下了决心。 【【【【【完结可食文】】】】】 穿成宅斗小怂包(穿书) 穿书女配她只想咸鱼
  • 作者:埃勒里·奎因
    帕蒂阿姨赖以为生的渔船在深夜被盗,所有人都没有听到渔船启动的马达声响,随后,家中的金鹰形饰物也离奇消失。杜纳和小伙伴比利在阁楼里找到四封貌似胡言乱语的神秘来信后,前往荒岛上的破屋寻找线索,无意中发现帕蒂阿姨父亲留下的一箱金币,这时,小屋的门外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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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白小飞
    叶枫突然被抽中成为怪谈的参与者。面对数亿国人,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征婚。而他参与的第一个怪谈,则是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便利店》怪谈
  • 作者:琐矣
    云府世代为官,到了云老爷这一代,却一连被贬了好几次,举家迁往绥地。绥国是广南王的封地。广南王有两个儿子,长子秀出班行、才能兼备,颇受广南王青眼。眼看着愈发萧条的家底,云老爷琢磨一夜,盘算着将自己的女儿嫁过去。熟料长子已有婚配,云老爷败兴之际,广南王却回信道:次子沈誉倒未婚配,先纳个偏房也好。云老爷舍不得掌上明珠,又不敢违令。焦头烂额之际,忽然想起他没见过几面的外室生的女儿。云老爷心中一喜,将云朵嫁了过去。云朵自幼和娘亲相依为命,直到有天要搬家时,才得知自己竟是那个愈发没落的云府的私生女。可认了亲也没过上好日子,每日仍要推着糖水摊出门惨淡营生。旁人劝她摆到对面的闹市边上,云朵只是轻轻摇头,目光却悄悄瞥向对面楼上品茗的清俊公子。*云朵曾以为,趁着没嫁人前,多看一眼是一眼。却做梦也没想到亲爹将她许的夫君,正是那总靠坐在窗边,目若朗星、清风明月的沈誉。满心忐忑的进了王府,成亲之夜,夫君却连面也没见着,徒留她一人枯坐天明。听说,他已有了心上月光。云朵苦笑,默默收起爱慕之心,安安分分地独守空闺。不久后,沈誉的弱冠礼上,广南王做主,将他的心上人许配给他。沈誉似乎开心不已,醉得人事不分...浪潮汹涌之际,云朵想,自己也到了身退之时。疯狂一夜醒来,沈誉还未下地,就见他那一向娴静温柔的枕边人颤声道:妾不贤,但求休书一封。沈誉仍是那副淡漠的模样,只是视线在她红潮未褪的脸上停了许久...*又过了一年,王宫大变,沈誉袭了王位。此时云朵已是城外粥铺的小老板娘,每日不太忙碌,过得还算惬意,只是常常望着月亮发呆。直到有一天,店里来了位客人。那人每日从开店到打烊只在同一个地方坐着,不打扰也不离开。到夜深了,才求着云朵说:我被夫人抛弃,身无分文,能不能可怜我,把我留下做个小二,来抵粥钱。阅读指南:1V1+HE+双C1.男女主身心都只有对方2.男主不是渣男
  • 作者:凤雀吞龙
    曹操:劝董卓收义子,此为忠厚;请袁术登帝位,这是老实;收留天下美丽女子,可称善良;时常帮助刘备搬家,乐于助人;替天子管理国家,处理一切大事,免其劳累,这是忠心耿耿。这么多美好的品质,我儿实有大帝之姿!汉天子:?曹昂搂着何太后摇头叹息。大汉朝的两京一十三州,都在我肩上担着,而你甚至不愿叫我一声君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