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城之恋

倾城之恋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最新更新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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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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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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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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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少年都不贱》讲的是两位女孩恩娟、赵珏之间的情谊沧桑。故事开端于两人在上海重逢叙当年。恩娟嫁了位犹太人汴·李外,后来移民美国华盛顿,汴·李外成为第一位入阁移民,赵珏则境遇不如恩娟。因是多年后重逢,两人相对当年平等的身世,便见出高低。或者这正是取名《同学少年都不贱》的深意。言语间充满张爱玲式一贯的讥诮,人物刻画鲜明、情节铺叙细腻,在轻快的故事节奏里,透着对人生变化无常的沧桑凄凉感。小说中对三四十年代教会女生性心理的露骨展示,对五六十年代海外知识分子人生选择的逼真刻画,在张爱玲以前的小说中都是从未出现过的。小说无疑带有某种程度的自传色彩,同时也巧妙地穿插了美国左派女记者史沫特莱、中国第一颗原子弹爆炸等情节,显示张爱玲力图开拓题材,在更广大的背景上反映风云变幻中小人物的日常生活,塑造女主人公的独特性格和命运,从而也就使小说具有了时代风尚史和心态史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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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阵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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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者:一代风烧
    【搞笑+直播+系统+校花+各种大怨种+不当人+背后纹撒旦】穿越而来的何小白,激活了怨念系统。让别人产生怨念,就能获得怨念值,因此获得各种大礼包。为了获得更多的怨念值。何小白踏上了直播的浪潮。直播中别人军训,他美女配西瓜;别人减肥,他烧烤加奶茶;别人过生日,他送上了全套练习题和学习资料!何小白不当人,网友看得哈哈大笑~....然而在全网观众却是发现事情越来越不对了!不当人的何小白开始搞自己人了!在万人期待的美食节目,他端上了九转答辩。在深夜十二点,他端上了满汉全席;在甜甜蜜蜜的情人节和七夕节,他上映电影《他其实没有那么喜欢你!》唱《分手快乐》;更以一己之力,带动全网大学生内卷,让大学生相互撕伞。顿时——全网为之愤怒!妈的,何小白特么的不当人啊!饭里有si啊!不看何小白直播一天难受,看了难受一天!我##你个大##!!你!真该死啊!...然而他们强烈谴责何小白的时候。却发现,在庞大的怨念加持下,何小白已经走上了人生巅峰!
  • 作者:禾优
    饥肠辘辘的利奥一觉睡回七天前,因意外提前出育儿球的他,决心帮助小主播爸爸养活穷困潦倒的家。 利奥是只乖崽崽,除了能吃亿点点,他是全星际最可爱最乖巧的崽! 爸爸做家务,利奥胖爪举抹布帮忙。 爸爸唱歌,五音不全的利奥崽星星眼拍爪捧场。 爸爸直播做包子,利奥边乖乖啃包子,边看爸爸直播。 结果一不小心,利奥将爸爸蒸的五盘包子吃光光 利奥对着空盘,眼泪汪汪。 利奥他爸抬头望天,感慨万千:崽出生后,家更穷了。 结果,第二天 利奥崽头顶软乎乎三角猫耳,摇动小尾巴,晃着白嫩小短腿坐在椅子上,小口啃包子的软萌直播片段,一夜火遍星网,引得无数网友蹲守直播间看利奥崽直播。 网友A:崽可爱!乖巧!还能干饭!我吸秃! 网友B:崽崽喊一声漂亮姐姐,我投一百个深水鱼雷! 网友C:乖崽,阿姨承包你未来一年伙食费 看着直播间内源源不断的打赏,利奥骄傲地挺起肥嘟嘟的肚叽。 崽崽超厉害!他能赚钱,有饭吃,饿不死啦! 五音不全干饭王橘猫受X流泪不掉珍珠人鱼王攻 ps:1.养崽苏爽文,温馨向,崽成年前不恋爱。 2.受能吃是体质原因,请勿效仿。 3.男男可生子时代。
  • 作者:苦昼短
    【专栏预收《重生999次后我来了哥谭》求收藏~收藏作者不会迷路!】——————为了抵御预言中的危机,至尊法师思虑良久,终于决定从邪恶维度借取力量。他怀着牺牲的决心,画下了禁忌的召唤法阵。死寂冰冷的深渊气息四处弥漫,一个穿着黑袍的身影缓缓从法阵中浮现,声音似乎从埋骨之地传来:出卖灵魂召唤黑暗的年轻人类啊,你向死亡要求的愿望是什……咦?维山帝系的年轻人?还未从死亡般的恐怖气息中缓过神来的Stephen被劈头盖脸拍了一巴掌:?他召唤出来的邪恶生物掀开兜帽,露出一张美艳的人类女性脸庞:维山帝家的法师没事召唤什么黑暗啊?你知道刚刚有多少乱七八糟的东西想探头过来吗?要是奥姝图在这里大概也会被你气得神降吧?最开始,Strange博士每天考虑的问题都是:怎样才能把这个生活作风恶劣、毫无人类常识、一看就很不好惹的死灵法师送回去?后来,这个问题变成了:她的魔法风格邪恶而残酷,她本人却处处为地球着想,她到底是什么人?再往后,博士日夜苦思冥想,只想知道一个答案:怎样才能让一个不懂爱的死灵法师知道爱是什么?最后,当亡灵天灾呼啸蔓延,将异类的危机驱赶到了太阳系外时,博士考虑的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问题是:该如何让她留下来?我通过你的眼睛看清世界,是你使我感受到这个世界,是你教我懂得人类感情的意义。——小剧场——队长:危难面前,有什么和我们一起战斗?铁罐:信念,和无敌的装备。黑暗骑士:万全的准备,为了结束受欺凌者苦难的决心。小蜘蛛:想让未来变得更好的希望。酥皮:以及怜悯和勇气。阿斯加德神:还有我手中的武器!密涅瓦:还有你们死去的亲朋好友!……你们干嘛那么看我?死灵法师女主史传奇。时间线乱炖,私设如山,解释权归我(?——————————预收《重生999次后我来了哥谭》:第一次重生的时候,斐莉达觉得是上天的恩赐。尽管她忘记了自己的死因,但有机会改变自己困窘的人生,这本身就值得庆幸了。她顺利地度过了风光的一生,在晚年幸福而安详地进入了沉眠。……她再次在同一天睁开眼睛。第二次人生,斐莉达开始试图补全曾经所有的遗憾。第三次重来的时候她开始觉得困惑和疲惫,开始尝试完全不同的那些可能。……第一百次醒来的时候,斐莉达只想用尽一切办法结束这无尽的循环,得到真正的安息。……这是斐莉达第一千次在同一天睁开眼睛。她凝视着天花板,在心里下了个决定。她要去哥谭。和她一样永不改变、永远循环、在传言中无法被拯救的哥谭。+哥谭是什么?人们口耳相传,窃窃私语。哥谭是疯狂,是混沌,是黑暗和邪恶。哥谭是一面被分割成白昼和黑夜两面的镜子。+在哥谭短暂的白昼中,斐莉达在名利场上周旋,步步为营,耐心地下一盘永无止境的棋局。在哥谭漫长的黑夜里,斐莉达召异神,逐忌宝,似乎被黑暗同化,又仿佛被黑暗吞噬。+她要哥谭永远是一面平衡的镜子,而她将行走在镜子边缘,路为玻璃,墙为刀刃,步步见血。+++阅尽千帆浓度100%虚无主义各种意义上lv.99女主哥谭执法者正义守护者出道时间尚短黑暗骑士+
  • 作者:奇幻星云
    忽悠世界为我打工无弹窗是奇幻星云的小说作品,情节紧凑,人物鲜明,是不可多得的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