秧歌

秧歌

作者:张爱玲 状态:完本 日期:09-02

。《秧歌》一书以1950-1952年新中国刚成立后进行的土改运动为大背景,讲述了江浙附近某村镇的农民受饥饿的煎熬,终日以稀粥米汤野菜为食,吃不起一顿干饭,也不敢吃一顿干饭,不然就成了富人家,会招来借钱摊派的麻烦。小说的主人公金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终日勤勤恳恳的砍柴种田,依旧填不饱一家三口的肚子。妻子开始在上海一户好人家帮佣,后来城市形势转坏,受了人人都说乡下好的哄骗,回到农村。到了过年,家里把可怜的一点米磨了做了年糕,去完成给军属家送年货的任务。交货的时候,村民们在堆满了收上来的粮食的仓库前要求借粮过年,结果发生暴动,民兵搬来枪,金根受了枪伤,五岁多的女儿被人群踩死了,夫妻俩突出重围,却被当作反革命追捕。…

最新更新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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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都市的人生》林林总总五十篇什,大多选自《流言》、《张看》等集子,此外还收集了一些散落在书刊中的单篇,计三十万言,包纳了张爱玲各个时期的散文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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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八九年前的事了,我寄了些考据红楼梦的大纲给宋淇看,有些内容看去很奇特。宋淇戏称为Nightmare in the Red Chamber(红楼梦魇),有时候隔些时就在信上你的红楼梦魇做得怎么样了?我觉得这题目非常好,而且也确是这情形─ 一种疯狂。那几年我刚巧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柏克莱的加大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近人的考据都是站着看─来不及坐下。至于自己做,我唯一的资格是实在熟读红楼梦,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但是没写过理论文字,当然笑话一五一十。我大概是中了古文的毒,培根的散文最记得这一句: 简短是隽语的灵魂,不过认为不限隽语,所以一个字看得有巴斗大,能省一个也是好的。因为怕唠叨,说理已经不够清楚,又把全抄本─即所谓红楼梦稿─ 简称抄本。其实这些本子都是抄本。难怪初详红楼梦刊出后,有个朋友告诉我看不懂─当然说得较婉转。连带想起来,仿佛有书评说不懂张看这题目,乘机在这里解释一下。张看不过是套用常见的我看XX,填入题材或人名。张看就是张的见解或管窥─往里面张望─最浅薄的双关语。以前流言是引一句英文─诗?Writen on water(水上写的字),是说它不持久,而又希望它像谣言传得一样快。我自己常疑心不知道人懂不懂,也从来没问过人。红楼梦的一个特点是改写时间之长─何止十年间增删五次?直到去世为止,大概占作者成年时代的全部。曹雪芹的天才不是像女神雅典娜一样,从她父王天神修斯的眉宇间跳出来的,一下地就是全副武装。从改写的过程上可以看出他的成长,有时候我觉得是天才的横剖面。改写二十多年之久,为了省抄工,不见得每次大改几处就从头重抄一份。当然是尽量利用手头现有的抄本。而不同时期的早本已经传了出去,书主跟着改,也不见得每次又都从头重抄一份。所以各本内容新旧不一,不能因某回某处年代早晚判断各本的早晚。这不过是常识,但是我认为是我这本书的一个要点。此外也有些地方看似荒唐,令人难以置信,例如改写常在回首或回末,因为一回本的线装书,一头一尾换一页较便。写作态度这样轻率?但是缝钉稿本该是麝月名下的工作─袭人麝月都实有其人,后来作者身边只剩下一个麝月─也可见他体恤人。在现在这大众传播的时代,很难想像从前那闭塞的社会。第二十三回有宝玉四首即事诗,当时有一等势利人,见荣府十二三岁的公子作的,录出来各处称颂。 看了使人不由得想到反面,著书人贫居西郊,满人明义说作者出示红楼梦,惜其书未传,世鲜知者,可见传抄只限戚友圈内。而且从前小说在文艺上没有地位,不过是好玩,不像现代苏俄传抄地下小说与诗,作者可以得到心灵上的安慰。曹雪芹在这苦闷的环境里就靠家里的二三知己给他打气,他似乎是个温暖的情感丰富的人,歌星芭芭拉史翠珊唱红了的那支歌中所谓人─需要人的人,在心理上倚靠脂砚畸笏,也情有可原。近人竟有认为此书是集体创作的。他完全孤立。即使当时与海外有接触,也没有书可供参考。旧俄的小说还没写出来。中国长篇小说这样起了个大早,赶了个晚集,是刚巧发展到顶巅的时候一受挫,就给拦了回去。潮流趋势往往如此。清末民初的骂世小说还是继承红楼梦之前的儒林外史。红楼梦未完还不要紧,坏在狗尾续貂成了附骨之疽─请原谅我这混杂的比喻。红楼梦被庸俗化了,而家喻户晓,与圣经在西方一样普及,因此影响了小说的主流与阅读趣味。一百年后的海上花系列有三分神似,就两次都见弃于读者,包括本世纪三0年间的亚东版。一方面读者已经在变,但那是受外来的影响,对于旧小说已经有了成见了,而旧小说也多数就是这样。在国外,对人说中国古典小说跟中国画─应当说诗、画,但是能懂中国诗的人太少─与磁器一样好,这话实在说不出口。如果知道你本人也是写小说的,更有老王卖瓜,自卖自夸之嫌。我在美国中西部一个大学城待过些时,知道红楼梦的学生倒不少,都以为跟巴金的家相仿,都是旧家庭里表兄妹的恋爱悲剧。男生就只关心宝玉这样女性化,是否同性恋者。他们虽然程度不齐,也不是没有鉴别力。有个女生长得不错,个子不高,深褐色的头发做得很高,像个富农或是商家的农妆少妇,告诉我说她看了秧歌,照例赞了两句,然后迟疑了一下,有点困惑的说:怎么这些人都跟我们一样?我听了一怔。秧歌里的人物的确跟美国人或任何人都没什么不同,不过是王龙阿兰洗衣作老板或是哲学家。我觉得被她一语道破了我用英文写作的症结,很有知己之感。程本红楼梦一出,就有许多人说是拙劣的续书,但是到本世纪胡适等才开始找证据,洗出红楼梦的本来面目。五六十年了,近来杂志上介绍一本《红楼梦研究集》: 本书是一群青年人的精心力作,一反前人注重考据的研究方式,拙作 红楼梦未完赫然在内,看了叫声惭愧。也可见一般套闻考据。里面大部分的文章仍旧视程本为原著,我在报刊上也看到这一类的论文,可能是中文系大学生或研究生的课卷,那也反映教授的态度。─也许是因为研究一个未完的著作,教学上有困难。─有一篇骂袭人诱惑宝玉,显然还是看了程本窜改的第六回,原文宝玉强袭人同领警幻所授云雨之事,程甲本改强为与,程乙本又改为强拉 另加袭人扭捏了半日等两句。我们自己这样,就也不能怪人家─首次译出全文的霍克斯英译本也还是用程本。但是才出了第一册,二十六回,后四十回的狐狸尾巴还没露出来。弥罗岛出土的断臂维纳斯装了义肢,在国际艺坛上还有地位?我本来一直想着,至少金瓶梅是完整的。也是八九年前才听见专研究中国小说的汉学家派屈克·韩南(Hanan)说第五十三至五十七回是两个不相干的人写的。我非常震动。回想起来,也立刻记起当时看书的时候有那么一块灰色的一截,枯燥乏味而不大清楚─其实那就是驴头不对马嘴的地方使人疑惑。游东京,送歌童,送五十岁的歌女楚云,结果都没有戏,使人毫无印象,心里想怎么回事?这书怎么了?正纳闷,另一回开始了,忽然眼前一亮,像钻出了隧道。我看见我捧着厚厚一大册的小字石印本坐在那熟悉的房间里。喂,是假的。 我伸手去碰碰那十来岁人的肩膀。这两本书在我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红楼梦遗稿有五六稿被借阅者遗失,我一直恨不得坐时间机器飞了去,到那家人家去找出来抢回来。现在心平了些,因为多少满足了一部分的好奇心。收在集子里的,除了三详通篇改写过,此外一路写下去,有些今是昨非的地方也没去改正前文,因为视作长途探险,读者有兴趣的话可以从头起同走一遭。我不过是用最基本的逻辑,但是一层套一层,有时候也会把人绕糊涂了。我自己是头昏为度,可以一搁一两年之久。像迷宫,像拼图游戏,又像推理侦探小说。早本各各不同的结局又有罗生门的情趣。偶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详一会红楼梦就好了。我这人乏善足述,着重在乏字上,但是只要是真喜欢什么,确实什么都不管─也幸而我的兴趣范围不广。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十年的工夫就这样掼了下去,不能不说是豪举。正是:十年一觉迷考据,赢得红楼梦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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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是一个善于将艺术生活化,生活艺术化的享乐主义者,又是一个对生活充满悲剧感的人;她是名门之后,贵府小姐,却骄傲的宣称自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小市民……她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个能将才与情打成一片的异数作家——张爱玲!如果你想一睹她的才情,本书,你怎能错过!
  • 作者:张爱玲
    我以前没到过台湾,但是珍珠港事变后从香港回上海,乘的日本船因为躲避轰炸,航线弯弯扭扭的路过南台湾,不靠岸,远远的只看见个山。 倚在船舷上还有两三个乘客,都轻声呼朋唤友来看,不知道为什么不敢大声。 我站在那里一动都不动,没敢走开一步,怕错过了,知道这辈子不会再看见更美的风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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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写《小团圆》并不是为了发泄出气,我一直认为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但是为了国家主义的制裁,一直无法写。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张爱玲信九莉还记得她婴儿时期的景象:人来人往的嘈杂声中,有一支白铜汤匙塞进她嘴里,那股铁腥味真难吃!这种与生俱来的敏感与惊人的记忆,显然一直留在她的血液里。从幼年传统家族在新旧世代冲击中的争斗、观念对立的父母笼罩的阴影,到读书时修道院女中千面百样的同学、战时人与人剑拔弩张的紧绷感……点点滴滴的细碎片段,无一不在她生命刻下印记,并开出繁盛的文字。而就是这种特殊的文采,吸引了邵之雍天天来拜访九莉。他眼中的光采像捧着一满杯的水,他说就算这文章是男人写的,也要去找他,所有能发生的关系都要发生。二十二岁还没谈过恋爱的九莉,觉得这一段时间与生命里无论什么别的事都不一样,恍如沉浸在金色的永生中,让她不顾一切,即使之雍被说是汉奸、即使他是有妇之夫……《小团圆》以一贯嘲讽的细腻工笔, 刻画出张爱玲最深知的人生素材,在她历史中过往来去的那些辛酸往事现实人物,于此处实现了历史的团圆。那余韵不尽的情感铺陈已臻炉火纯青之境,读来时时有被针扎人心的滋味,故事中男男女女的矛盾挣扎和颠倒迷乱,正映现了我们心底深处诸般复杂的情结。本书据张爱玲手稿整理出版。原稿共六二八页,一九七六年完成后,张爱玲寄给香港的好友宋淇邝文美夫妇,后因各方原因未能发表;二○○九年二月,经张爱玲遗产执行人宋以朗授权,皇冠出版社首次出版单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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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琵琶出生在显赫的上海贵族家庭里,围绕着她的是丝绒门帘、身穿水钻缎子的宾客、裹小脚的老妈子,和一堆关系庞杂的二大爷、姨奶奶、表姐表哥们。但父母的缺席却是永恒的常态,沉迷在鸦片里与旧时繁华的父亲难得现身,而坚持要离婚的母亲则与琵琶的姑姑出洋念书。在这种文化、利益相冲突的幽森豪门里,难怪四岁的琵琶总带着怀疑的眼光看待一切。或许也因为这段万花筒似的童年滋养,琵琶的脑子里常转着超龄的念头:她幻想能无穷无尽地一次次投胎,变成金发小女孩住在洋人房子里;她看到书里压的褐色玫瑰花瓣,就伤感人生苦短;她觉得十八岁是在护城河的另一岸,不知道有什么办法能过去。美好的人生固然值得等待,然而,眨眼间当琵琶已跨到另一岸时,等待到的却是不堪的、囚禁她一生的凄伤……《雷峰塔》是张爱玲以自己四岁到十八岁的成长经历为主轴,糅合其独特的语言美学所创作的自传体小说。情节在真实与虚构间交织,将清末的社会氛围、人性的深沉阴暗浓缩在这个大家族里。继《小团圆》出版后,不难发现张爱玲反复地重述生命中最晦涩的心事,但每次出手均以不同的角度、方式,极致细腻地铺写她对周遭不同人事物的爱恨情结,让我们读来震撼惊心之余,更能逐渐将张爱玲的传奇拼凑完整!
  • 作者:张爱玲
    本书是迄今为止张爱玲最具有代表性的小说结集。作者张爱玲(1920~1995),原名张煐,笔名梁京。1943~1945年发表了《茉莉香片》等小说,代表作有《传奇》、《流言》等。抗战后,改行编写电影剧本,后居美国。自出道后,盛名至今不减,「张迷」遍布全球。古人云:传奇者,因奇而传。事,无奇不传。 对于传奇,张爱玲有自己的说法:书名则传奇,目的是在传奇里面寻找普遍人,在普遍人里寻找传奇。其实,传奇无需寻找,张爱玲其文其事便是了。都市千般繁华下的满目苍凉,温柔富贵中的凄情哀婉,张爱玲的笔宛若金针,貌似漫不经心地描龙绣凤,实际上却将字字句句都刺在了你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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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哑哑拉着,在万盏灯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倾城之恋》是张爱玲的成名作与代表作。白流苏和范柳原这一对现实庸俗的男女,在战争的兵荒马乱之中被命运掷骰子般地掷到了一起,于一刹那体会到了一对平凡的夫妻之间的一点真心。张爱玲是作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一位杰出作家,而不是作为一个怪人、异人而存在的。也许她将不仅仅属于现代文学史。遥想几十年、几百年后,她会像她欣赏的李清照一样,在整个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一个稳定的位置也说不定,而我们知道,那时候今天为我们所熟知的许多现代作家肯定都将被忽略不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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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那时候睡得早,尤其是城里,还没有装电灯。夏夜八点钟左右,黄昏刚澄淀下来,天上反而亮了,碧蓝的天,下面房子墨墨,是沉淀物,人声嗡嗡也跟着低了下去。小店都上了排门,石子路下只有他一个人踉踉跄跄走着,逍遥自在,从街这边穿到那边,哼着京戏,时而夹着个梯格隆地咚,代表胡琴。天热,把辫子盘子头顶上,短衫一路敞开到底,裸露着胸脯,带着把芭蕉扇,刮喇刮喇在衣衫下面扇着背脊。走过一家店家,板门上留着个方洞没关上,天气太热,需要通风,洞里只看见一把芭蕉扇在黄色的灯光中摇来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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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时候告诉别人一个故事的轮廓,人家听不出好处来,我总是辩护似地加上一句:这是真事。彷佛就立刻使它身价十信。其实一个故事的真假当然与它的好坏毫无关系。不过我确是爱好真实到了迷信的程度。我相信任何人的真实的经验永远是意味深长的,而且永远是新鲜的,永不会成为滥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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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柳穿进一本男主黑化灭世的仙侠小说之中,任务是攻略男主,阻止书中世界崩塌。然而她已经失败两次了,这是第三次重开。每一次重开,她都会重新绑定一个攻略系统,现在三个系统在她脑子里吵得不可开交。系统1:宿主,听我的,我们走救赎路线,用爱与和平感化男主。系统2:我们这是攻略系统,不是救赎系统,宿主听我的,走男主的路,让男主无路可走,现在就拿起你的剑,冲上去把反派杀光!系统3:你们都已经失败过一次了,怎么有脸指手画脚,宿主听我的,这个男主咱们不攻略了,抢夺他的气运,把他干掉,你就是救世大佬!三个系统轮番上阵,各出奇招,还威胁她不照着做就要动用惩罚。一边是只会窝里斗的系统,一边是油盐不进的男主,扶柳表示她不干了,谁爱干谁干去,她彻底躺平。于是——当系统1要求她去照看受伤的男主时,她从善如流,温柔如水地喂他喝药。下一秒,掌门前来慰问,她又听从系统2的意见,拼命表现,企图抢走男主的功劳。最后,眼看着男主在修仙之路上越走越远,修为蹭蹭往上涨,而她不过才刚刚结丹,她立马按照系统3所说的,干脆去抱男二的大腿,跟男二打得火热。然而,男主怎么会提前黑化?他头上的好感度,又是什么时候刷满的?在她震惊的目光中,男主缓步而来,在她耳朵冷冷吐字:扶柳,我哪里是你想攻略就攻略,不想攻略就踹掉的?扶柳:??!他是如何知道,她是来攻略他的?她现在逃还来得及吗……1.1v1,he2.真诚善良人间小太阳女主x生性凉薄冷漠厌世男主3.是攻略文,也是救赎文4.男强女更强,女主只是战略性躺平—————————————————————————————————————预收《复活后我改拿爽文剧本》,是个复仇虐渣爽文,正文为第三人称,渣男往死里虐,男主守男德,心动就点个收藏吧,文案如下:我上辈子活的十分窝囊。为了个男人,几乎毁掉自己的一切。那个男人正是我的师父,修真界唯一的仙尊。那时候还是妖魔横行,修士们被吊打的时代。师父想要振兴门派,带修真界走向繁荣。于是我就成了那个走狗,鞍前马后,供他驱策。只要是师父想要的东西,我帮他去取。只要是师父想做的事,我帮他去做。只要是师父碍于脸面,处置不了的手下,我替他处置,反正恶人由我来当就是了。可最后换来的不过是他轻飘飘的一句:横波,你我只是师徒,师徒之间,不可逾矩。我当时满脸问号,很想再多问一句,那师父昨晚为什么搂着小师妹,合着就我一个人不可逾矩,小师妹可以,这是什么双标的规矩?可惜我还没有机会问出这句话,就被人陷害了,那些人还给我扣上了一口私通妖族的大锅,但也能理解,谁让我这些年拉了这么多仇恨呢。但为什么当那些人把我押送到门派审判时,我的师父也不信我?我死在那个冬夜,死的孤孤单单,死了还要被众人唾骂,被视为仙门叛徒。再然后,又莫名其妙的活了。复活我的那个青年容貌冶丽,眼尾一颗殷红的泪痣,美得勾魂摄魄,他用火红的狐尾缠住我的腰身,诱哄般地说道:顾仙子,想不想报仇?我可以帮你。我承认,那一刻我心动了。既然复活了,那就活成爽文女主吧。
  • 作者:偷葡萄的小狐狸
    如果男友妈妈拿着五百万让你们分手,你会怎么选? 林夕露不假思索:他可是我一生挚爱得加钱。 于是,穿成豪门文灰姑娘女主的林夕露就拿着一千万,欢欢喜喜地被扫地出门了。 重生的恶毒千金女配,极力反对这桩婚事的豪门恶婆婆和小姑子都惊呆了:这TM不按套路出牌啊! 林夕露:有一千万,还有前世跟来的音修异能,要什么霸道总裁虐恋情深(* ̄︶ ̄) 自从把那个一无是处的未来儿媳赶出家门,周太太只觉得神清气爽万事顺心。 直到有一天,她在挤破头才抢到请帖的宴会上,看到那未来儿媳被众星捧月,奉为座上宾 #惊!平民少女竟成音乐教皇!# #灰姑娘变身福布斯女富豪# #全世界的大佬都在跪求她的一张专辑# #我不嫁豪门,我比豪门更豪门# PS. 1.女主的异能可以变美,可以和小动物沟通,也可以治病。 2.文案首来源于网络段子。 3.架空背景,联邦总统制,请勿代入现实。
  • 作者:黄金菜
    面对真正的历史,从公元五千九百年穿越回来的基因战士张乘风不知所措……号称杀神的武安君白起并没有死,而且还是一个神秘门派的宗主,带着三万死士驻守秦陵,上将军蒙括也拒绝服毒自杀,佣兵35万虎踞长城关口威慑匈奴,灭两国的武陵侯王贲子继父业,掌管28万秦军士卒的来去大权……楚霸王项羽居然是个私通子,这都不算什么,关键是霸王的智商竟然高达两百四十多点,而且举起来的石头狮子重一千九百多斤,始皇帝雄才伟略,春秋正盛,国师徐福能掐会算,晓知天下大事,刘邦到底在哪里?接受重任的张乘风迷雾重重……找不到刘邦他就无法回归未来,他必须把这个人找出来,而且还要辅佐他统一四海……他无法逃避只有完成任务这一条路可走……
  • 作者:杳杳云瑟
    【双c/苏宠文/雄竞/冰山男主黑化】卿莹是皇室养女,爹娘不疼,处境艰难。自幼与秦王一起长大,暗恋对方多年。却因一纸御赐的婚约,不得不另嫁旁人那晋侯一介武夫,妻子都死了几任。传闻中还喜好与自家肥胖丑陋的儿子共享女人。疯了才愿意跳这火坑!一次偶然的机会,她住进东宫,得到了那位高高在上的嫡长兄的庇佑。太子卿荷,容颜俊美,君子端方,照世如珠京中贵女皆仰慕他,奉他为天上月,山巅雪,不忍其身染红尘眼看婚期将近,卿莹昏了头,竟铤而走险,设计想令太子爱上她。她想得简单——若兄长能令她留在宫中,纵使不能与心爱的四哥哥长相厮守,只是偶尔得见,她也心满意足了可是在她故作姿态,勾引太子时,对方总是用一双冰冷的眼睛看着她。无情无欲,不为所动。要让他爱她,好难。她屡屡碰壁,又不想彻底得罪了储君,只好如往常般继续做一个透明人。却在宴会上不慎中药,慌不择路,躲进心上人的卧房。次日衣衫不整地醒来,卿莹睁眼,看到身边那人,顷刻间骇得魂飞魄散——竟不是她朝思暮想的四哥哥,而是她又怕又恨的太子皇兄!英俊的男人突然翻身把她压住,大掌掐住她的脖颈。琉璃般浅淡的眼瞳倒映出她通红的小脸,在她耳边低声道妹妹好乖,昨晚叫了一晚上的皇兄,却不知妹妹心中所想的,究竟是哪一个皇兄?-土嗨玛丽苏,女主与男主男配无血缘关系,没上皇室玉牒。男主黑化,强取豪夺--预收《青灯盼我》全京城都知道,温知砚不喜欢黎漾,娶她是为了报复她的姐姐二人青梅竹马,因误会而分开,黎漾的姐姐赌气下嫁他人温知砚身为高高在上的温家嫡子,自然不会低头,转头娶了黎漾为妻婚后,黎漾常常能从旁人口中,听见那对神仙眷侣的消息。上元节放明灯,相携游,七夕夜结红绳,泛花舟。所有人都说,黎漾就是个可怜的替身,等她姐姐从丧夫之痛中走出来,她就会被丢弃,成为可悲的下堂妇黎漾从不生气,温柔又贤良,笑着帮温知砚打点好一切,直到后来她意外怀孕,瞒着他饮下落子药事情败露后,温大世子气得双眸猩红,踹翻桌椅,罚了很多人,心疼又凶狠地质问妻子,为什么?黎漾抚摸他的眉眼,神色镜面池水般平静,小灯哥哥,别皱眉,你一皱眉,我就会把你认成别人,我不想那样。霎那间,温知砚浑身僵硬——只因他知道小名叫做小灯的,全京城只有一人自己那个少年参军,战死沙场的同胞哥哥,原来他才是黎漾此生最爱的人***温知砚从对黎漾不屑一顾到宠妻如命,只用了短短一年时间,期间各种打脸就在他掏心掏肺,要他摘星星绝不摘月亮,就差为爱妻篡位时,他那战死疆场的哥哥回来了不可一世的骄狂拽王x温柔小淑女,男替身梗,狗血酸爽流ps姐姐是男扮女装,跟男主往来是为了搞事业。